为RCEP争端解决机制提供机会

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(RCEP)是在国内生产总值(GDP)、人口和贸易方面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。它由东盟10个成员国和其外部贸易伙伴中的5个签署:澳大利亚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和新西兰。它还首次将东北亚三个大型经济体(中国、日本和韩国)纳入了一个有约束力的区域贸易协定。

RCEP是一个大型贸易集团,于2022年1月生效,旨在建立现代化、全面、高质量、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,促进全球贸易的扩大和发展,因为它包括东盟和东北亚的所有主要贸易国家。考虑到这一点,RCEP不仅将惠及本地区成员,也将给全球带来重大的经济和政治影响。

该贸易协定提供了第19章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(DSM),当成员之间出现争端时,该机制设想了一个有效、高效和透明的磋商和解决程序。RCEP DSM的显著特点包括:(一)论坛的选择;(2)磋商;(三)斡旋、调解、调解;(四)设立专家组;(五)有关第三方的权利。